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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結論?
2020 年 12 月 21 日, 甘肅省武威市涼州區鴻瑞 嘉苑小區居民李某私自改 裝電表并利用銅線短接的方式竊電💔。經查☔,李某對其🐪竊電的違法事實供認不 諱,公安機關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 法》第49條,決定對其以盜竊行政拘留10日,自2020 年12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1日結束。此外,李某還需補交所竊電費,及其所竊電費☀️的3倍處罰。
案件緣起
2025年12月1日,李某突然接到甘肅武威供電公司用電檢查人員♌打來的電話:“家中電表有問題,需配合檢查。”當年🐉12月初,武威供電公司城區供電分公司工作人員對台🈲區數據進行分析時,發現一戶居民用戶的用電量自 2019 年 11 月開始🙇♀️突減。這戶居民便是“李某”。 “居民用戶用電量💯突減原因多樣,但我們現場核查時發👌現,該電能表上❓方的鉛封有疑似撬動的痕迹,經測量,電表進出線和表計計量電流偏差很大,肯定存在問題。”武威供電公司城區供電分公🔱司用電檢查專責蔣競松介紹了當💛時的情況。 武威供電公司工🔅作人員得到李某确認後,現場更換了新電表,并聯同李某本人攜帶原電表前往武威法定電能鑒定☎️機構❓檢測。結果顯示,該表計誤⁉️差為-80.8%,遠遠超出正常誤差±0.2%的标🏒準。 為找出真相,在李某本人在場的情況 下,武威供電公司計量中心工作人員打開表蓋對其内部進行檢查。李某在現場開蓋 檢🛀🏻測情況說明上簽🤟字按印确認後,武威供電公司将李某竊電線🔱索移交至涼州區公安局進行偵破。 據李某叙述,自己以接零工為生,近年來生意不景氣,收入大大減🔴少。他無意中看到網上有節省電費的“妙招”,便動💜了心思,私自改裝了自家電表,并未意識到這是“竊電”行為。 *終,通過詢問筆錄、證人證言、物證、鑒定⭐ 結果通☀️知🐉書、現場勘查筆錄等證據事實,李某供認了違法🔴行為。?
案例解析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 第 49 條規定:“盜竊、詐 騙、哄搶、搶奪、敲詐勒 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财物的,處理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 500元以下📧罰款;情👌節較重的,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,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”,公安 機關對李某作出行政拘 留10日的處罰決定。 經現場核算,李某共竊電 1285.37 千瓦時, 總竊電費用為 655.7 元。依據《電力法》第71 條:“盜竊電能的,由電🈚力管✂️理部門責令停止違 法行為,追繳電❓費并處 應交電費 5 倍以下的罰款”,李某還需補交竊電費用及相應的3倍處罰。 甘肅縱橫律師事務所的趙律師分析說,“打擊竊電規範供👨❤️👨用電秩😄序不僅是維護國有資産不流失,同時☎️對維護社會公平公正, 保證群衆生命🌈财産安全也有重要意義。”?
竊電本身屬于違法行為。而竊電過程中,竊電人員的自身安全也得不到保障,私拉亂接線路還極易發生漏電、火災🐕等事故, 對周圍群衆的生命财産安❌全構成🐆嚴重威 脅。但在利益誘惑下,加之相關平台♻️發布的相關信息被有心之人另作他用,導緻竊電行為屢禁不止。 供電公司必須進一步加強人員專業培訓,深化信✔️息化用檢管理新模式,完善警電聯動長效機制,形成一套風險用戶檔案預警機制,實現違竊失信用戶常🧑🏽🤝🧑🏻态化監管,切實維護安全依法用電的良好社會秩序。
信息來源:中國電力報 2025年12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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